一、主要职能: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、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;负责采矿权审批登记,参与调处采矿权纠纷和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;负责采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使用费的征收;负责采矿权价款评估备案;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统计分析、信息服务;负责全市保护性开采矿种的生产配额管理;负责矿产品流通及其配额管理;负责矿产品交易集散的监管。
二、服务内容:提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法律法规、政策咨询;采矿权登记审批;组织有关专家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;组织全市保护性开采矿种开采计划审查;对采矿权评估报告进行备案。
三、服务对象:矿山企业及基层矿管部门等。
四、服务承诺:1、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和办事效率,坚决做到三个缩减30%。2、规范行政收费行为,严格按相关规定收费。3、坚持优质、高效服务,做到热情周到,依法办事;对市重点企业实行跟踪服务。4、坚持政务公开,及时在网上公开行政审批、行政事业收费、行政处罚等事项的法律依据、办事程序、审批时限、审批结果,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和社会监督。5、落实首问责任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、AB岗位制,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,一次性告知到位,并做好解释工作。6、落实限时办结制,在服务对象提供资料齐全的前提下,办理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由法定的40个工作日缩短为28个工作日。
五、负责人:皮俊明
办公电话:0797-8101835
手机:13767763166
从政格言:一丝不苟勤于政务,一生为民乐在其中。

六、联络员:廖群
联系电话:13970117418